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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4424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01-26
标题 现在大力支持复工复产,理发店怎么还要查
内容 各位领导好,我在县城开着一家小理发店,刚刚开门没两天就有卫生局什么的过来要办证,后来我打听办证就要花1000来块钱,那么多,没有证不让开门营业。
回复人 卫生健康局 回复日期 2021-01-28
答复内容

      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

       对于留言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问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适用于理发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我县卫生许可证由行政审批局办理发放,请留言人取得营业执照后,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卫生许可证,证照齐全之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规范营业。